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: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,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(如:隔爆水槽)。安设隔爆设施的目的是减轻瓦斯、煤尘爆炸的灾害程度、控制灾害范围。
隔爆水槽是一种为预防煤尘爆炸控制煤尘爆炸灾害扩大,隔绝煤炸传播阻止可燃气体、煤尘爆炸传播的盛水的倒梯形脆性塑料槽。隔爆水槽的作用是为预防煤尘爆炸控制煤尘爆炸灾害扩大,保证第一个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,掘进面的上下出口,有足够的水量,以防止瓦斯、煤尘爆炸事故扩大,隔绝煤炸传播阻止可燃气体、煤尘爆炸传播的盛水的倒梯形脆性塑料槽。
隔爆水槽按布置方式分为:集中式与分散式两种
采掘工作面的集中式隔爆水槽要及时移动,保持首列隔爆水槽距工作面的距离在60—200米范围。集中式水槽排间距为1.2米,集中式水槽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,不得小于如下值:主要隔爆水槽400L/m2,辅助隔爆水槽200L/m2。
分散式隔爆水槽只能用作辅助隔爆水槽,首列分散式水槽与工作面距离保持30-60米 。分散式分槽沿巷道分散布置,两个袋组的间距为10-30m,分散式的槽区长度不小于200m,分散式水袋槽的水量按槽区所占巷道空间体积计算;不少于1.2L/m2。
隔爆水槽距离顶梁(无支架时为顶板),两帮(柱)的间隙(纵向投影)不得小于100mm,:隔爆水槽组内的各排水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;棚区的巷道需要挑顶时,其断面积和形.应与其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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